方城县法院集中为陪审员“充电”

  发布时间:2014-04-17 10:05:51



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付令(左一)作重要讲话。


方城县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会现场。


被方城法院干警誉为“法律专家”的副院长王合欣在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授课。


80多名陪审员在聚精会神的听课。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助力司法公开,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4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会,对来自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企业、农村干部等行业的80多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充电”。

    培训会上,方城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刘锋首先宣讲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接着,由被方城法院干警誉为“法律专家”的副院长王合欣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授课。他结合自身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从基本的审判实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庭审技能及职业纪律和人民陪审员司法礼仪和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讲解。

    培训会结束后,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付令作了重要讲话, 对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职责,珍惜岗位,树立强烈的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 。因为,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具有崇高的荣誉。由于陪审员具备审判人员缺乏的某些知识和经验,弥补了审判人员的不足,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同时,陪审员大多数是在群众中比较有威信,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进而自觉地履行法律的义务。二是要牢记使命,遵守法纪,珍视荣誉 。人民陪审员要同法官一样,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确保司法公正;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和《法官法》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的“六个严禁”的规定同样要遵守,要约束自身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要从书本中学,从实践中学,从培训中学。

责任编辑:胡玉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