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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安排部署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8-07-19 17:15:37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要求,7月18日下午,河南省方城县法院执行局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动员会,就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振业主持,执行局各实施小组负责人和综合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郭振业局长首先传达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文件,分析了该院目前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郭振业局长提出,在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各执行实施小组要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文件要求,摸清案件底数,对尚未办结的所有以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案件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建立专门台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采取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强力敦促被执行人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果断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或引导当事人提起自诉,用刑事手段惩治违法行为,提升执行威慑力。要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执行措施,加大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力度,积极运用悬赏执行等执行措施、巩固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确保各项联动和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攻克破解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执行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活动开展期间,综合科要及时跟踪监控,及时总结、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郭振业局长最后要求,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以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超期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二是以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新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三是涉特殊主体案件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要切实执结一批案件,提升各项执行质效指标,更好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l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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