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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既结案又普法 农民工笑哈哈

  发布时间:2017-12-22 08:20:14



巡回审判现场


布置庭审现场


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原告在充分发表意见


被告在充分发表意见


法官在耐心做原告的调解工作


法官在耐心做被告的调解工作


原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手印


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手印


庭审结束后,庭长曹方进行普法,在场的农民工笑脸满面、掌声不断

    12月21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拐河法庭来到该县拐河镇许良庄村郑万高铁项目制梁场院内,公开巡回审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2名法官和1名人民陪审员1个多小时的审理和调解,最终使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数十名农民工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活动的全过程,都称赞这种最直接的普法方式真是好。

    原告周某受雇于包工头喻某,在郑万高铁位于拐河镇许良庄村的制梁场上班。2017年6月9日上午,原告周某在浇筑高铁桥梁时,建筑机械在拔管子时,管子发生断裂,将在一旁工作的原告砸伤,周某受伤后被送到方城县人民医院治疗,后又到其他医院治疗。为治疗费用,周某及家人多次找包工头喻某和工程发包方郑万高铁制梁场协商未果,遂起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被告人喻某及其妻子吴某答辩称,周某受伤后即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一直由吴某负责护理、接送,待治愈后周某才出院,医药费已经支付,其他费用该赔偿的由法院判决。被告制梁场答辩认为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已经说明,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由承包方喻某自行承担。本案赔偿费用应由喻某负担。

    庭审中,法庭通过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阶段进行庭审活动,原被告双方围绕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决定休庭对双方进行调解。经合议庭耐心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喻某、吴某于2018年1月30日前赔偿原告周某各项损失共计22556元;原告周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拐河法庭庭长曹方与参加旁听的农民工进行了亲切的互动交流,注重为农民工讲解了在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在场的农民工笑脸满面、掌声不断。

责任编辑:l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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